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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4年09月23日  

2025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外语水平要求:

①本科为非英语专业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②本科为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③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须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其以上水平。

5.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办法

1.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预计为2024年9月28日9:00。

2.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②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

③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特别说明

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学院,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接收专业说明

学院物理学、天体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推荐免试名额如下:

物理学:5;

天体物理:1;

材料科学与工程:3;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专业学位):3。

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遴选过程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学院具体复试方案:

1.复试工作专家组由各学科、专业知名专家或主要负责人组成。

2.复试为面试。包含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和英语口语(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80%+英语口语×20%

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力学、热学、光学、电磁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不指定参考书目。

3.分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5.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试形式。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二)被我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二)学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院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022-23766521(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2025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三)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以《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生接收章程》为准。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3日


2025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美东、张伟

成员:王守宇、邢冬梅、刘畅、刘思鹏、李德军、侯兴刚、郭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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